《 工商快訊 》
<三通在即、找位蹲點、開創商機、拼搏經濟>
~好消息!不须要《註冊資金》就可以在大陸註冊為「進出口貿易商」了!~
《台灣同胞工商註冊辦證服務中心》在本著國務院「支持對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 經由商務部福建省外貿經廳、福州市對外貿易發展局、市工商局、福建省對台辦聯合支持而設立,專為協助台湾、港、澳同胞在福建省福州市用您【自已名字】【自己做負責人】以「個體工商戶」不須「註冊資金」,註冊登記,即可取得中國的『進出口貿易經營權』成為中國的「進出口貿易商」。
● 可申請對象:台湾、港、澳 同胞。
★目前中國開放給台湾、港、澳同胞「個體戶」申請『進出口貿易經營權』的試點城市僅為福州市(福建省省會)。
● 所申請之執照【經營場所】須掛址在福州市。(※我們可以幫你提供註冊場所)。
● 本營業執照【進出口貿易經營權】使用權範圍:全國性,有效時間:終生有效。
★「個體工商戶」的好處:
1、剛來大陸發展不須急著「註冊公司才風光」避免樹大招風。建議您可先申請「個體工商戶」註冊經營(這只登記名稱上的不同而已,並沒限制到業務訂單的大小)避重就輕,逐步觀察整體大陸市場、地方生態環境、各種法令稅制後(注意:各省、各市、各市區均不同制)確實瞭解後再變大,慢慢來!切勿輕信他言而被耍騙吸詐陷入血本無歸 …,造成「悔恨捶胸」「唉!還是回台灣渡餘年吧!」的憾事作為收場。
2、註冊進出口「有限公司」:註冊資金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須人民幣3000萬元以上(二者皆須匯入資金驗資),【經營範圍】有限制。而「個體戶」:不須要註冊資金,不須為籌備龐大註冊資金應付「驗資」而煩惱去冒風險。
3、不須「找人頭當法人代表」而擔心發生『逼宮變天事件』,自己作負責人就安心啦!
4、不須受「公司法規」「提交財務報告」「書審查帳」「查稅補稅」「漏稅逃稅」「三高稅率」、、等等,搞得頭頂冒煙提早生白髮!
5、不須受「簽訂勞資合同」「強制三保險」而背負重大財務壓力。
★最值得一提的是『稅』: 「公司」規定採用『定率計稅』,要 依 營業增值稅17 % 和企業所得稅33% 双稅率計算,年終得再另繳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20%。而「個體工商戶」 僅採用『定額征收』(只要月繳納固定稅金100餘元即可)或『查帳征收』(可開專用發票),不再會有其他稅種負擔,不用擔心不小心漏報被罰、逃稅被關的險境……。
★還有還有:當你用「個體戶進出口貿易商」出口貨物時,還可以享受免稅優惠的好處呢!
★你要能抓住這機會搶得這張大陸『對外貿易進出口經營權』的工商執照(大陸本地人是很難申請,這是嚴管且限量發放的),即如同手握黃金屋(中國市場)的金鑰匙,也就是說在中國大陸你即可高興隨意的從事各種商品、貨物、機器、原物料、工、農、魚產品、、的進、出口貿易或代理買賣業務。今後中國大陸這塊全世界最龐大的消費市場和貨物進出口生意機會就像藏寶山的黃金等你來挖取啦!
★各位要來大陸求發展的臺灣鄉親呀!同是臺灣人拼搏在大陸,我們也心存滿腹的同胞愛。基於鄉誼的關愛,我們也衷心希望你們來大陸擴展事業能順遂其願。在中國要申請可做【對外國際貿易進出口經營權】的【營業執照】條件限制和申請手續是特別嚴厲而且繁雜的,多數人是歷經萬般艱辛無功而返!現在中央為了統一大業要吸引台灣同胞赴大陸經商才特別開放此優惠政策給台胞可以用「個體戶」申請的機會,是萬分難得的。因此強烈呼籲你一定要抓住這個機會!否則大陸的政策一向瞬息萬變而叫停了,或限管開放、不再批准「個體戶」註冊對外進出口貿易,那你將來就是花費更多的錢再也不能得到此照喔! 總之,你現在一定要抓住此次試辦開放申請註冊的機會而取得該項似如「金飯碗」的進出口貿易經營權資格,那麼你就是絕對賺到了!
★小小秘密:☻即使你現在大陸已有「公司」具進出口貿易權的資格在作自已的生意或代理他人進出口買賣,更應 考慮避開「公司双高稅率和個人所得稅」的科徵。另多加申請這張「只採用定額納稅的個體戶執照」在財務作賬交互運作,對你的節稅避稅,絕對幫助多多、、、
☻本次特別優惠讓台灣同胞註冊申請是為強化兩岸經貿交流、配合江陳會談營造和諧氣氛而開放試辦,試辦時間的長短將依國務院對兩岸交流情勢的發展而做修正、或不再批准受理註冊!
~會把握機會的人就是贏家~
福建省台灣同胞工商註冊辦證服務中心
服務專線:13960767078 0591-6336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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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考附件:一、政府文件
二、若干個體戶申請人已成功取得【進出口貿易權】證件圖照 》:
一、中国福州市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湾居民在福州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榕政综〔2006〕102号
[ 2006-05-19 ] [ 市政府办公厅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台湾居民在福州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八日
台湾居民在福州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扩大榕台经济合作,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建设和我市经济发展。现就台湾居民在福州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台湾居民在福州市行政区域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直接由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货物、技术进出口,(但不包括特许经营)。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洗染、摄影及扩印服务、汽车、摩托车维修和保养、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
三、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台湾居民身份证及内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等;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申请人拟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五、登记机关对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有关登记事项按照下列要求核定:
1、经营范围的核定:按照内地现行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47—2002)及其注释的行业分类用语核定。
2、经营者姓名核定:除了核定经营者姓名外,应当在经营者姓名后面加注“台湾居民”字样(注:营业执照亦同)
3、组成形式的核定:个人经营。
4、资金数额的核定:按照申请人申报的人民币资金的数额予以核定。
六、登记机关对准予登记的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核发现行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的编码,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编码规则>的通知》[个字[1999]第12号]的规定执行。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收费标准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年价费字414号)规定核定,每四年换发营业执照一次。
七、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八、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的有关申请表格,可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有关表格的说明及样式》。
九、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及验照工作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执行。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收费标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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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灣同胞工商註冊辦證服務中心》在台灣及大陸各地(僅只授權予台灣富景國際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進出口部代理收件,專用聯絡電話:13960767078 0591-63365039)餘均未授權給其他任何公司委託代理業務,慎防不肖假冒和篡改僞聯絡電話行騙者。
※ 假如你沒有進出口權:台灣富景國際工程有限公司設於福州進出口部(我們有進出口權)可以代理承接你要在大陸進出口的各種產製品或原物料的進出口業務,我們能憑藉中央國務院「支持對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在福州對台商的各種優惠政策經由「台商綠色通道」幫你順利而安全的完成進出口,你可以放心的委託我們代理。代理進出口服務電話:13960767078。
※我們可以做為你在大陸銷售的產品代理商,也可以代理你在中國大陸銷售貨物的中轉站(發貨、收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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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若干個體戶申請人已成功取得【進出口貿易經營權】證件圖照 : 